術後絕對不可以馬上去角質!這是一個高風險動作,若在傷口未癒合或肌膚脆弱時進行,可能導致:
- 傷口裂開、延後癒合
- 皮膚過敏、刺痛、發炎
- 疤痕色素沉澱加重
- 破壞術後效果(尤其是臉部手術或雷射術後)
🕒【術後多久可以去角質?】
| 手術類型 | 建議去角質時間 |
|---|---|
| 雙眼皮、眼袋、隆鼻 | 術後至少 4~6 週後,且皮膚完全癒合 |
| 臉部抽脂、削骨 | 術後 6~8 週後,且無脫皮或疤痕色素沉澱 |
| 雷射、光療、換膚 | 術後 6~12 週,依醫囑進行,切勿自行操作 |
| 一般皮膚縫合 | 傷口完全癒合 + 結痂自然脫落後,至少 3~4 週後 |
⛔ 若仍有以下狀況,一律禁止去角質:
- 傷口紅腫、滲液、尚未結痂
- 正在貼人工皮、透氣膠布
- 術區仍有癢感、緊繃感、脫皮、結痂
- 正在接受雷射術後修復期
🧴 若真的要去角質,應注意:
| 項目 | 建議 |
|---|---|
| 產品選擇 | 使用「溫和酵素型」或「胺基酸型」去角質產品,避免酸類 |
| 方式 | 指腹輕輕滑過,不可搓揉、不用工具、不做物理摩擦 |
| 頻率 | 每 2~3 週一次即可,觀察皮膚反應再調整 |
| 術區處理 | 即使其他區域可去角質,「術區避開處理」是原則 |
📌 建議步驟(癒合後使用)
- 使用溫水將臉潤濕(勿熱水)
- 選擇溫和去角質凝膠/酵素洗顏粉
- 避開術區,用指腹輕柔按摩
- 清水沖洗、用毛巾「輕壓」擦乾
- 補上保濕與舒緩修復乳液
✅ 安全替代方案(前 1~2 個月內)
若你想改善脫皮、暗沉,可以考慮以下低風險替代方式:
- 使用修復型化妝水/凝膠(例如玻尿酸、積雪草)
- 每日輕柔洗臉後敷生理食鹽水或溫和保濕化妝水
- 擦「無酒精、無酸類」的保濕乳液促進代謝
✅ 結論
❌ 術後 4~8 週內絕對不能去角質,否則會延遲癒合甚至造成色素沉澱
✅ 傷口完全癒合 + 醫師評估可進行後,再選擇溫和型產品小範圍測試
✔️ 若有肌膚粗糙或暗沉困擾,建議用「保濕+溫和代謝」來取代刺激性清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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