術後是否能使用精華液或其他保養品,要根據手術部位、術後天數與傷口癒合情況來決定。使用時機過早或產品選擇不當,容易導致過敏、紅腫、色素沉澱、甚至影響癒合與手術效果

🕒【術後使用保養品的建議時間表】

術後時間是否可使用保養品注意事項
第 1~3 天 ❌ 完全禁止 傷口須保持乾燥無刺激,避免任何保養品
第 4~7 天 ⚠️ 有條件使用 僅能在非術區擦「低敏保濕乳液」或生理食鹽水濕敷
第 7~14 天 ✅ 可使用保濕型保養品(避開術區) 精華液建議先局部少量試用
滿 2~3 週後 ✅ 可使用全臉保養品(視癒合情況) 避免刺激型、酸類或高濃度活性產品
滿 4 週以上 ✅ 恢復正常保養程序 前提為皮膚無紅腫刺痛,傷口已完全癒合

✅ 推薦使用的保養品類型(術後專用)

類型成分建議
保濕精華/凝膠 玻尿酸、積雪草、神經醯胺、泛醇(B5)
修復乳液 標示「術後可用」、「敏感肌適用」、「低致敏性」
舒緩化妝水 無酒精、無香料,標示弱酸性
修護面膜 可在術後兩週後局部使用,避開術區

🛑 術後應避免的保養品與成分

類型為何不可用
美白精華、淡斑產品 含酸類或抑黑成分,刺激性強
含 A 酸、果酸、水楊酸 可能造成脫皮、刺痛、延遲癒合
含酒精、香料、精油 易導致過敏或刺激術區
緊緻、撫紋、拉提精華 成分活性強,易引發反應或腫脹惡化

💡 術後保養建議流程(術後第 7~21 天)

  1. 清潔: 使用溫和洗面乳,避開傷口
  2. 化妝水: 無酒精舒緩型(如積雪草或神經醯胺)
  3. 精華液: 僅在非術區使用,建議從保濕型開始(如玻尿酸)
  4. 乳液/凝膠: 加強鎖水,防止乾裂脫皮
  5. 防曬(白天): 傷口癒合後使用低敏防曬產品(詳見前文)

📌 結論

術後第 7~14 天後可開始使用「溫和保濕型」保養品
❌ 傷口未癒合前,嚴禁使用含酸、美白、酒精等刺激性產品
⚠️ 使用前務必先在耳後或手背測試是否有過敏反應
✔️ 保養品僅用於非手術區域,避開紅腫、癒合不完全部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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